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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2016年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22 作者:华中师大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把握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深刻内涵,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历史经验,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实践提供有益启示和鉴戒,为湖北地区党组织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湖北党建中心特将2016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

    一、选题指南

    1. 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2. “五大发展理念”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

    3.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经过评估后,一般一个课题只确定一名中标人或一个中标课题研究组,中标课题总数不超过3个。

    三、申报要求

    要求课题投标人应具有副高以上学术职称或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课题组人员,一般应不少于3人,应有一名首席专家。申报课题时应将研究方案一并上报、评估。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纲要》(见附件)。

    2.《课题研究纲要》应填写主要研究思路及内容、重点、难点、创新点和研究方法,以及申报的优势等内容。

    3.《课题申请书》应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和《研究纲要》书面报送,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4. 申报时间从公布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

    5. 投标选题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采取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中标课题纳入研究院科研课题计划,并与中标者签订合作协议。

    五、研究经费

    1. 每项课题根据选题的难易度,资助经费1万元。

    2. 资助程序为:课题中标立项后,由中心与中标者签订课题协议书后,预付30%的经费,中期成果评审通过后付30%,课题结项后付40%。

    3. 没有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并追回所拨付的研究经费。

    六、结项条件

    1. 本次专项招标课题研究周期为自课题立项至2016年12月31日。

    2. 研究成果(论文或理论文章)应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专题批示。研究成果须注明“188博金宝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课题”,否则不予结项。

    3. 课题结项须提交1—2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师大老招待所中楼)

    联 系 人:吕惠东     咨询电话:027-67866762

    电子邮箱:huidonglv@163.com

 

    附件1: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附件2: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纲要

 

                                             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

                                               2016年4月22日